蓬萊米溯源 | 蓬萊米
關於磯小屋磯永吉博士蓬萊米溯源古蹟與文物延伸閱讀活動計畫蓬萊農事特刊 臺灣史前遺址中的碳化稻米 明代《天工開物》中記載的稻作圖說 臺灣的野生稻-鬼稻 明清時期臺灣水稻品種-低腳烏尖 臺中州農事試驗場 灌溉圳道 草山(今陽明山)竹子湖原種田事務所 蓬萊米之父-磯永吉 蓬萊米之母-末永仁 臺中65號植株 臺中65號穀粒 在來稻的時代在距今3000-5000年前的臺灣史前文化遺址中,目前已發現許多史前稻作的痕跡。
經鑑定分析後,考古學家發現這些史前稻種的來源頗為分歧,主要可能的傳入途徑有三:一是由中國東南地區傳入;二是由臺灣本土的野生稻-鬼稻,選拔馴化而來;其三則是由爪哇一帶傳入。
然而除了土生土長的野生鬼稻,仍可零星在野地被發現外,這些曾經出現在史前文化中的稻種,都已經消失無蹤。
近代臺灣稻作文化的開展,則要由明清時期中國閩粵地區的移民,以及他們所引入的秈型稻,也就是「在來稻」開始說起。
十七世紀以降,大批中國東南沿海移民進入臺灣,也引入大量故鄉的秈稻(在來米)品種。
約1752年前後,屏東潮州一帶培育出生育期短的品系,稱為「雙冬」。
使得原本一年一作的稻米生產得以一年兩作,產能提高,臺灣因此成為福建泉、漳二府青黃不接的重要食米來源,號稱「閩粵穀倉」。
稻作栽培日久,各地皆有不同的品種,但仍屬秈稻系統。
工業日本、農業臺灣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後,迅速邁入工業化社會,產業人口移動,農業人口大量移入都市充當勞工,使得農業力生產急速下降,糧食短缺問題嚴重。
西元1895年,日人治臺,為配合日本之工業發展,「工業日本、農業臺灣」遂成為為其治臺之殖民經濟政策,特別是日俄戰爭(1904-1905)後,稻米的不足更形表面化。
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任期1898~1906)訓令殖民地臺灣的稻米生產應該納入日本糧食供需體制的一環,臺灣稻米的輸出不應再是對岸的中國大陸,而是轉向日本。
臺灣的稻作因此也邁入有系統的科學化研究。
為達成支援母國的政策目標,臺灣總督府進行了多項農業建設與政策推行,包括興築嘉南大圳等大規模水利工程、於各地設有農事試驗場、糖業試驗場、蔗苗養成所、茶樹栽培試驗場、園藝試驗場等機構負責研究改良臺灣原有的農產品種與栽培技術,以及推行農會組織等。
而日人在臺灣所扶植的農產業中最為重要的首推糖業與蓬萊米。
日本原為糖之輸入國,本土積極發展甜菜產業成效卻不佳,反觀臺灣則為蔗糖生產區域,因此據臺初期日本政府即大力扶植本國資本家前來臺灣發展製糖工業。
然由於日本本土糧食不足的問題長期未獲有效紓解,日人對臺灣的稻米生產潛力仍然極為重視。
然而臺灣地區當時生產的稻米品種極為混雜,品質不佳,且秈稻的黏性較差,米質粗劣,食味及口感均難為日人接受,故於據臺翌年即引進少量日本型稻米(稉稻)品種於臺北試作。
在來稻改良事業自1900年以降,總督府農事試驗場創設後,更先後引進日本種水稻1,256種,逐次進行栽培試驗,並選定日本種約752種進行試驗,選定標準為當時日本種中的代表「中村」及在來種「限定品種」236種進行試驗。
及至1906年,臺灣在地品種(系)水稻的紅米去除已具成效,唯在日本種水稻的栽培上屢屢失敗,臺灣總督府內對稻作品種改良事業開始出現不同的主張,一派主張將臺灣在來稻性狀改良為接近日本稻,另一派則主張直接以日本稻為基礎進行改良。
初期殖民地臺灣的政策走向以在來稻改良事業為強勢重點,十年間在總督府轄下各試驗場所,從篩選限定品種、純系分離,進階至在來稻和日本稻的雜交育種,使得在來米的品質、產量都有顯著的提升。
尤其因應兩期作的雜交育種,已育成「臺北101號」、「苗栗2號」、「臺中35號」等百餘個新品種,栽培面積甚廣;然而原先雜交育種的目標希望能選出米質較優,糙米之大小與形狀類似日本稻之優良品種,可惜這些新品種無一符合這個育種目標。
自從兒玉源太郎總督訓令,殖民地臺灣的稻米生產應該納入日本糧食供需體制的一環,來到了第八任總督的田健治郎(任期1919~1923)。
殖民地臺灣在來稻的改良縱有佳績,終究與宗主國內地居民食米特性的需求不合,兒玉總督的美夢仍遙不可及,強勢的殖民地臺灣在來稻的改良的策略已顯現搖擺,這使得日本稻的改良研究雖明令不予獎勵,卻已有了空間。
關鍵技術的突破彼時,日本稻在臺灣無法突破的困境除了稻熱病危害之外,往往因緯度
經鑑定分析後,考古學家發現這些史前稻種的來源頗為分歧,主要可能的傳入途徑有三:一是由中國東南地區傳入;二是由臺灣本土的野生稻-鬼稻,選拔馴化而來;其三則是由爪哇一帶傳入。
然而除了土生土長的野生鬼稻,仍可零星在野地被發現外,這些曾經出現在史前文化中的稻種,都已經消失無蹤。
近代臺灣稻作文化的開展,則要由明清時期中國閩粵地區的移民,以及他們所引入的秈型稻,也就是「在來稻」開始說起。
十七世紀以降,大批中國東南沿海移民進入臺灣,也引入大量故鄉的秈稻(在來米)品種。
約1752年前後,屏東潮州一帶培育出生育期短的品系,稱為「雙冬」。
使得原本一年一作的稻米生產得以一年兩作,產能提高,臺灣因此成為福建泉、漳二府青黃不接的重要食米來源,號稱「閩粵穀倉」。
稻作栽培日久,各地皆有不同的品種,但仍屬秈稻系統。
工業日本、農業臺灣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後,迅速邁入工業化社會,產業人口移動,農業人口大量移入都市充當勞工,使得農業力生產急速下降,糧食短缺問題嚴重。
西元1895年,日人治臺,為配合日本之工業發展,「工業日本、農業臺灣」遂成為為其治臺之殖民經濟政策,特別是日俄戰爭(1904-1905)後,稻米的不足更形表面化。
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任期1898~1906)訓令殖民地臺灣的稻米生產應該納入日本糧食供需體制的一環,臺灣稻米的輸出不應再是對岸的中國大陸,而是轉向日本。
臺灣的稻作因此也邁入有系統的科學化研究。
為達成支援母國的政策目標,臺灣總督府進行了多項農業建設與政策推行,包括興築嘉南大圳等大規模水利工程、於各地設有農事試驗場、糖業試驗場、蔗苗養成所、茶樹栽培試驗場、園藝試驗場等機構負責研究改良臺灣原有的農產品種與栽培技術,以及推行農會組織等。
而日人在臺灣所扶植的農產業中最為重要的首推糖業與蓬萊米。
日本原為糖之輸入國,本土積極發展甜菜產業成效卻不佳,反觀臺灣則為蔗糖生產區域,因此據臺初期日本政府即大力扶植本國資本家前來臺灣發展製糖工業。
然由於日本本土糧食不足的問題長期未獲有效紓解,日人對臺灣的稻米生產潛力仍然極為重視。
然而臺灣地區當時生產的稻米品種極為混雜,品質不佳,且秈稻的黏性較差,米質粗劣,食味及口感均難為日人接受,故於據臺翌年即引進少量日本型稻米(稉稻)品種於臺北試作。
在來稻改良事業自1900年以降,總督府農事試驗場創設後,更先後引進日本種水稻1,256種,逐次進行栽培試驗,並選定日本種約752種進行試驗,選定標準為當時日本種中的代表「中村」及在來種「限定品種」236種進行試驗。
及至1906年,臺灣在地品種(系)水稻的紅米去除已具成效,唯在日本種水稻的栽培上屢屢失敗,臺灣總督府內對稻作品種改良事業開始出現不同的主張,一派主張將臺灣在來稻性狀改良為接近日本稻,另一派則主張直接以日本稻為基礎進行改良。
初期殖民地臺灣的政策走向以在來稻改良事業為強勢重點,十年間在總督府轄下各試驗場所,從篩選限定品種、純系分離,進階至在來稻和日本稻的雜交育種,使得在來米的品質、產量都有顯著的提升。
尤其因應兩期作的雜交育種,已育成「臺北101號」、「苗栗2號」、「臺中35號」等百餘個新品種,栽培面積甚廣;然而原先雜交育種的目標希望能選出米質較優,糙米之大小與形狀類似日本稻之優良品種,可惜這些新品種無一符合這個育種目標。
自從兒玉源太郎總督訓令,殖民地臺灣的稻米生產應該納入日本糧食供需體制的一環,來到了第八任總督的田健治郎(任期1919~1923)。
殖民地臺灣在來稻的改良縱有佳績,終究與宗主國內地居民食米特性的需求不合,兒玉總督的美夢仍遙不可及,強勢的殖民地臺灣在來稻的改良的策略已顯現搖擺,這使得日本稻的改良研究雖明令不予獎勵,卻已有了空間。
關鍵技術的突破彼時,日本稻在臺灣無法突破的困境除了稻熱病危害之外,往往因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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